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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4-03-25
113學年度國小創造能力及領導能力資優教育方案學生鑑定安置計畫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及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各類鑑定期程摘要如下:
(一)國小創造能力資優教育方案學生鑑定安置:報名自113年4月15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4月18日(星期四)下午4時止,鑑定日期為113年5月18日(星期六)。
(二)國小領導能力資優教育方案學生鑑定安置:報名自113年4月15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4月18日(星期四)下午4時止,鑑定日期為113年5月19日(星期日)。
三、檢附上述計畫各1份(如附件),亦可至本市教育局及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頁瀏覽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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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113 學年度國民小學領導能力資優教育方案學生鑑定安置.pdf pdf格式 439.2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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