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特殊教育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及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辦理。
二、各類鑑定期程摘要如下:
(一)國中一般智能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報名自114年1月6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月15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初選日期為114年2月22、23日(星期六、日)。
(二)國中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報名自114年1月6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月15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初選日期為114年2月22日(星期六)。
(三)國中英語文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報名自114年1月6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月15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初選日期為114年2月16日(星期日)。
(四)國小一般智能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報名自114年3月3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3月7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初選日期為114年3月29日(星期六)。
(五)國小音樂資優學生鑑定安置:報名自114年3月3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3月7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評量日期為114年3月30日(星期日)。
(六)國小創造能力資優教育方案學生鑑定安置:報名自114年3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3月28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評量日期為114年5月3日(星期六)。
(七)國小領導能力資優教育方案學生鑑定安置:報名自114年3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3月28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評量日期為114年5月4日(星期日)。
(八)未足學齡兒童提早入國民小學鑑定:報名自114年1月6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月15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初選日期為114年2月22日(星期六)。
三、檢附上述計畫各1份,亦可至本市教育局(https://www.tn.edu.tw/文件下載-特幼教育科-二股/)或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網站(https://gerc.tn.edu.tw)瀏覽及下載。
四、請各校(園)公告周知並加強宣導,轉知所屬學生及家長知悉,以維護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