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畢業獎項加分申請表即日起依據「臺南市私立慈濟高級中學國民小學部115學年度校內畢業獎項給獎標準」辦理。
2.學生依實填寫該獎項申請表,灰底區由本校畢業獎項審查委員會填寫,請學生備妥相關證件、獎狀、資料影本一份,於116年1月15日前由導師統一收齊送交國小部教務處辦理,逾期不受理。
3.送審獎狀請依種類自行編號(例如B1-1、B1-2… ),由高至低排序,以利審查,未編號者不予採計。
4.畢業獎項審查委員會依此申請表進行審查及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