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來文指示,為深化校園性別平等教育之推動,請全校教職員工生加強認識《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章「學習環境及資源」及第3章「課程、教材及教學」相關規定,並落實各項法定措施。
二、本校將持續推動性別平等教育,重點事項如下:
(一)營造性別友善之學習環境,尊重多元性別特質、性別認同與性傾向,提供學生安全且平等之學習空間。
(二)強化課程、教材及教學內容之性別平等意識,避免性別刻板印象、偏見或歧視情形。
(三)落實校園性別事件通報及處理機制,並提供暢通申訴管道,保障學生權益。
(四)加強教職員工性平教育訓練,提升性別平等意識與專業知能。
(五)推動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教育,提升師生辨識與因應能力。
三、請全體師生共同重視性別平等議題,攜手營造尊重、多元與安全之校園環境。